這幾年持續觀察,在台灣的多位年輕的朋友親人都已經有出國打工度假的經驗了。有的到紐西蘭,有的到澳洲,有的則是到了澳洲後,接著再到英國打工度假,也有到法國打工度假的。我發現 ”打工度假“ 已經慢慢的在台灣年輕人的心中成為一個要 ”轉大人” 的一個指標或里程碑或挑戰。光是去年的年底,我就接待了兩位到歐洲打工度假的親人!
回答網友的問題時,有時候我也納悶,假如你從來沒有來過英國倫敦,你如何篤定倫敦一定會給你你心理預期的那一種成就或經驗呢?或許是透過書籍,旅遊節目,朋友遊說或是修葛蘭的經典浪漫愛情喜劇中的倫敦街景,或者是貝克漢的帥氣(或曼聯),或者是詹姆士龐德電影裡大英帝國的那種霸氣。總總總總的大英帝國資訊和影視文化文學熏陶下,讓從來沒有到過英國的你的心中有一種嚮往,有種說不出的自信?(是這樣嗎?)(我是因為看太多次 Notting Hill 和 Love Actually 才來的,先自招!)
總的來說,倫敦的確是刺激的,人口多,種族大鎔爐,工作機會多,英語系國家(可以學英文),離歐洲近等等的因素。銅板的另一面,倫敦這大城市也可以很冷漠,歧視,花費昂貴,孤立(尤其在農曆新年期間,感受更深)。我也是超想家的。一到逢年過節就是往家裡打電話,或一直 LINE 給家人朋友。
你(妳)二十五歲或二十七歲,在台灣工作了三年或五年,對自己的未來還有點懵懵懂懂的時候,毅然決然地(獲得英國打工簽證之後),買了一張機票,隻身到了英國闖天下。一輩子第一次這麼瀟灑,雖然父母不怎麼認同,你的僱主也不太同意!只有你在背包客棧認識的(從沒見過面的)網友了解你的樣子。
第一個月,你找到了住所,租一個套房,跟四個陌生人合住,一周一百二十英鎊,包水包電包網路(要是夠幸運的話)。你有了固定的居所之後,你去銀行申請賬戶,也去申請稅務 National Insurance (NI)。接著,你開始打電話給仲介,找工作,面試,被打鎗,像無間道般的求職地獄輪迴。倫敦不是下雨,就是下大雨,就是下毛毛雨,或是大雪,太陽只是偶爾出來露露頭而已。跟台灣四季皆如春的好天氣真的有差。
三個月後,你好像開始習慣了倫敦的總總。你也找到了工作,也工作一小陣子。開始試著坐公車到處晃晃,開始找便宜的機票往歐洲跑,星期五一下班就往歐洲跑(提著行李到辦公室),星期一清晨回到倫敦,不回家,提著行李直接到辦公室上班。臉書上放的你到歐洲遊玩的照片。台灣的朋友欣羨不已,酸酸地按👍。倫敦變成了第二個家,在你心中的地位不會低於你的台北(或台南)故鄉。倫敦跟你有一種革命情感!倫敦讓你成長了。
一年後,你開始穿著深色的大衣,在地鐵上看著報紙,沈默不語,下雨也不用撐傘,你已經成了倫敦人。玩了歐洲十國二十個城市,你也慢慢變成了個歐洲通。或許還交了一個歐籍的女友或男友?
兩年後,你已經二十七歲或二十九了,你更成熟了,或許你已經逐漸地對自己的能力或膽量(的程度)開始了解了。你在倫敦建立了人脈。你有了你喜歡的咖啡廳,有了特愛的座位,你只去同一個髮型設計師,髮型設計師也認識你,會跟你閒聊兩句。賣菜的也認識你了。你愛上了英國,你愛上了倫敦,歐洲百去不膩。看著牆上的月歷,猛然發現,你的兩年打工度假簽證已經快要到期了。女皇(代表英國政府)就像電視劇裡的男方的家長,硬生生地拆散你跟倫敦的姻緣(或友誼)or whatever.....。
你開始擔心,你怕在簽證到期之前找不到僱主的 sponsorship,擔心你的英籍男友(或女友)為何遲遲不求婚,擔心你回台灣之後會不適應?擔心不能繼續留下來找自己?
好吧,你接受了現實,你真的一定要離開了,那麼,這兩年來,你到底獲得了什麼?你想好了你的下一步了嗎?當親友僱主問你,你的 defence 是?
或許是。。。。。。。。以下。。。。。。。或許不是。。。。。。。或許都是。。。。。。。
第一:倫敦真的就像你心中想像的那麼好。
第二:倫敦其實沒有朋友說的那麼好。
第三:英語溝通能力變好了。
第四:膽子大了,獨立了。
第五:曾跳開舒適生活圈,回到故鄉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看台灣 - 點亮台灣!
第六:台北太小的話,就去上海,北京,香港,東京闖蕩。
第七:大不了就去紐西蘭,澳洲,法國或愛爾蘭打工度假吧(只要你的年紀還符合的話)!!
希望你的 2016 年會更刺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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