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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了家門,立即撥了個電話給房東,當初我倆簽租約的時候,租約裡不只有我倆的名字,租約裡還有狗狗的名字、生日、種類及性別、有無結紮...等等的資料。所以房東知道也同意我們養狗的需求和事實,也在租約上簽字。 

電話一接通的時候,房東一接電話,我們立即道:剛剛一帶狗狗回到家,樓上的鄰居就對我倆惡言相向,還加上威脅我們要報警。 
 
房東道:是的,那一位鄰居已經打電話給我了!我也跟她說這一區的公寓是可以養狗的,她怪怪的,不要理她就好了。 
 
我倆道:這種對話、還有這種神經質的鄰居,讓我們非常地反感,無論如何是不是可以再三與住宅委員會確認養狗的合法性? 
 
我倆也打電話給住宅附近的警察局備案,很清楚地解釋我倆備案的理由,警察則是很輕鬆的看待這一件事件,他們認為我倆養狗的正當性是無庸置疑的! 
 
過了不到幾個鐘頭,我倆到鄰居的門前按門鈴,鄰居應門。 
 
我倆道:剛剛情況,其實可以雙方的溝通可以更和善的。 
 
鄰居道:是的,剛剛一關上窗戶後,我就知道話說的太衝了。 
 
我倆道:我的狗狗是受過很好的訓練的家狗,理論上不會給任何人帶來麻煩的,更何況我倆花了很多經費,才將狗狗運到倫敦來,我倆不會虐待他的。 
 
鄰居道:你也知道我有一個五歲大的小孩,我都很怕那麼大的一隻狗狗會來咬我們家的小孩。 
 
我倆都好氣沒好笑。你自己的脾氣....(懶都懶的說下去) 
 
我倆道:這倒不用擔心,狗狗從小就受了嚴格的訓練,連家裡的鞋子都沒有咬過! 
 
鄰居道:你知道我已經跟你的房東連絡過了!? 
 
我倆道:是啊,我們已經多次確認在這裡養狗的正當性。 
 
鄰居道:我不太確定在這個這麼小的公寓裡養狗是不是構成虐待狗的行為。 
 
我倆道:這樣吧,假如妳要通知任何人權或寵物福利基金會,那是妳的自由,這是民主法治社會,妳有權力去做任何可以讓妳安心的事情,我們就見招拆招吧(We will see how it goes!)。 
 
我們互道:祝你(妳)有個愉快的一天。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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