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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紐西蘭工作的那六年裡,職場上,有多位上司是具有英國及紐西蘭國籍(可能父親是英國人吧)。

有幾位前輩是愛爾蘭籍兼紐西蘭國籍的,有七位以上的同事是純英國國籍的。我的多位前輩有曾待在英國三個月、六個月、兩年、五年、七年、十二年不等的倫敦體驗。我的同事(平輩)也有多位早我離開奧克蘭多年,也有多位在我離開奧克蘭後隨我一起前往倫敦。

大家平時上班的時候最常講的就是:『倫敦真是怎麼、這樣、那樣、吵鬧、喧騰、下雨、空氣糟糕、地鐵爛透了,可是那滋味真是令人難以忘懷。』。然後就看那一群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大家相視、對望,然後開懷大笑。大部份在紐西蘭的青年人,約二十到三十五出頭的年紀,都會追隨前輩的腳步去英國體驗打工渡假,我們都簡稱這個為:『Big OE,或Big Overseas Experience。』。

我有一位同事(麥克),他只去了倫敦一週,然後就桃回奧克蘭了。另外一位也叫麥克的同事,去了倫敦,工作順利,娶了英國老婆,生了兩個可愛的小寶寶,就極少回去紐西蘭了。『英國、倫敦』對我們來說就是這樣一個:『這一輩子一定要去一次的地方』。也可說是去『朝聖』吧。這樣說會不會貼切點?

2007年年初,我在一家跨國不動產顧問公司做商業不動產的買賣及管理相關的業務。當時工作並沒有預期中的順利,於是想到是不是去英國闖闖看,看工作會不會更順利一些。老婆於是開始著手準備到英國相關的移民手續。2007年年中,沒想到我在奧克蘭找到了一份在上市的不動產投資基金的工作,薪水與頭銜都改善許多。原本想去英國的念頭也隨即打消了(可是去英國的移民簽證也辦下來了)!頓時之間,自己陷入了一種天人交戰的難題。

『是要去英國?還是要待在奧克蘭?』有時候光想這個問題就會讓我頭疼!這個問題讓我整整想了十三個月,最後在2008年九月選擇辭職,然後到倫敦接受挑戰與洗禮。

為什麼是倫敦,而不是柏林、都柏林、巴黎、羅馬、日內瓦?其實很簡單,因為除了中文之外,我只會英文。為什麼是倫敦,而不是伯明翰、曼徹斯特、格拉斯哥、愛丁堡?其實很簡單,因為我希望可以在金融業服務。

我來倫敦有四大理由:

1. 所有的歐洲語言,我只會英文。

2. 倫敦搭飛機前往柏林、都柏林、巴黎、羅馬、日內瓦都非常的便宜。

3. 我喜歡滑雪,還有哪裡比阿爾卑斯山脈更夢幻的地方?

4. 倫敦有很多好的歌劇院及舞台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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